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1]26号)要求,计算中心决定在第9周至第11周集中开展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师履行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质量、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以及遵守教学纪律情况);
(2)教学计划执行与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尤其是实验教学安排与执行情况);
(3)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4)教学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亮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情况;
(5)对学校教学设施使用意见,计算中心实验室运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部门将组织部分课程理论和上机实验环节的教学检查、观摩及学生问卷调查与座谈,详细安排由办公室单独通知相关教师。
2.教研室和课程负责人针对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要求每位教师至少选择两位同行授课教师进行听课并填写听课表交给课程负责人。
3.每位教师在检查结束时,均应向课程负责人上交自我总结,内容包括:
(1)自己认为讲得较好的一次理论课程的录音与Ppt等教学文件。
(2)上机实验教学任务是否已全部安排,计划的教学进程表和实际执行间的差异。
(3)每周布置的作业题目及学生作业完成情况。
(4)平时成绩的计算方法。
(5)选拔的学生助教名单。注意,若助教有调整,则应在课程结束前5周时报办公室,最终有机会获得表彰的助教只能来自于该名单。
(6)学习困难学生名单,取消考试资格预警名单。
(7)学生对本门课程的意见(有多名学生代表签字),教学中好的做法、亮点及需要部门解决的问题等。
4.课程负责人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教师对相关课程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帮助教师找出问题,落实解决办法,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课程负责人最后应撰写教学检查总结(包含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于第11周星期五下班之前提交到办公室。
5.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总结,包括:
(1)检查设备完好率、系统运行情况和键盘、鼠标、照明、电力供应质量等方面的状况,要求给出相应的统计数据。
(2)检查实验室课表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课表中有安排实际却未进行实验、实际进行了实验但课表中却未反映、课表中安排的实验时间与教学计划出入较大等情况。
(3)调查统计部门内外教师对实验室服务的意见。
附件: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